本次为人民银行修订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后首次发行券商短融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明确券商短融为货币市场工具,在加强以流动性管理能力核心的主体资质管理基础上,大幅提升了券商短融发行的灵活性和便利性,更好满足了证券公司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。
根据交易中心发布的《银行间市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交易规程》,首批券商短融发行人采用报价发行方式,即发行人在发行前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要素,投资者在发行时间内点击认购的发行方式。券商短融发行周期短、募集效率高,凸显了货币市场工具的便利性特征,更好满足了高效发行及投资的市场需求。
下一步,交易中心将继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,提高券商短融市场化发行效率,加强一二级市场联动,为发行人和投资人提供更多便利,保障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